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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科技院转让要求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前言:科技院转让要求
详细介绍科技院转让要求

科技院转让要求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带院1.jpg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

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

19、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8条)


  20、保险代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7条)


  21、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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